首次委托查新的用户,请认真阅读《用户须知》。
下载并按要求逐项填写《科技查新合同书》。
与各校区(园)的查新点联系,进行查新委托。
各查新点受理查新委托后,查新员与委托人进行深入细致的交流,了解项目的背景信息、科学技术要点及查新点。
分析课题,进行查新检索和文献对比分析,按照《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报告撰写规范》的要求,撰写查新报告。
审核员完成查新报告的审核,查新员出具正式的查新报告。
各查新点在约定的时间内,将查新报告提交给委托人。
委托人须在取查新报告前一次性缴纳查新费。
注意事项 | (1)为确保查新质量,对要求2个工作日内出具国内查新报告、5个工作日内出具国内外查新报告的项目一般不予受理。 (2)如遇查新高峰期,本查新站因人力所限无法受理的查新申请,请用户自行联系其他具备资质的科技查新机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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